CCF NOI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,以下简略统称为省)分配名额由A、B类两部分组成:A类为基本选手名额,各省均具有等额的此类参赛名额;B类为优秀奖励选手名额,由主办单位按照事先确定的原则奖励给NOI活动开展优秀的省。各省组织参赛的A和B两类选手,必须由省组织单位按照经主办单位审核批准的程序选拔产生,不经选拔而直接指定的选手的参赛资格无效。
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如下:
一、A类:
每省A类名额为5个,其中至少有1个女选手名额。
二、B类:
各省的B类参赛名额由B1、B2、B3三部分组成。设B类名额为S(S=150),计算方法如下:
1. B1为普及项,占比50%,根据最新一届NOIP参赛人数计算。B1=S×50%×(NOIP各省人数/全国总人数)。
2. B2为总体项,占比30%。对于每个省,将其最新一届NOIP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,划分成K1(K1=5)段并分段取平均值,作为该省的K1个代表成绩。对所有省份的代表成绩做全国总排序,并从中取前S×30%(下取整)名;各省可获得的此项名额,为该省位列全国前S×30%名中的代表成绩数。如所取的最后一名有同分,则全部纳入并按实际总人数折算。
折算举例:假定B2项既定总额为45人,取同分后变为47人,其中有n个某省代表成绩,则该省实际获得的B2名额为45×(n/47)。
3. B3为优秀项,占比20%。对于每个省,将其最新一届NOIP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,取前K2(K2=5)位选手的分数,作为该省的K2个优秀成绩。对所有省的优秀成绩做全国总排序,从中取前S×20%(下取整)名;各省可获得的此项名额,为该省位列全国前S×20%名中的优秀成绩数。如所取的最后一名有同分,则全部纳入并按实际总人数折算(折算方式同B2)。
4.每个省可获得的B类总名额,与该省最新一届NOIP非零分选手总数的比值不超过指定比例P(P=5%),且不超过12。
三、说明:
1.各省B类名额(B=B1+B2+B3)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取整。
2.在使用NOIP数据做测算时,仅统计得分不为零的高中选手。
3.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CCF NOI科学委员会。
中国计算机学会
2024年10月9日